关于开展第八届“国企好新闻”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10-20

为展示新时代新闻战线报道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成就,特别是在庆祝建党100周年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、科技自立自强、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成果,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积极传播国企正能量,发挥优秀新闻作品、优秀新闻创客的示范引领作用,在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、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工作部指导下,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、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组织开展第八届“国企好新闻”推介活动。
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中央企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,深刻把握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,不断优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,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凝聚起强大力量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指导单位: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

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工作部

主办单位: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

中央企业媒体联盟

承办单位:中国黄金报社

联办单位:英大传媒

微博

中国外文局美洲传播中心(北京周报社)中国外文局文化传播中心

学术支持: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

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

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

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

三、推荐范围

(一)新闻作品

新闻作品面向国有企业和新闻媒体征集。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,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纸、刊物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,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、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,经国有企业官方认证的新媒体账号,以外语撰写在我国外宣媒体或对象国媒体发表的原创新闻作品。申报作品须坚持正确导向,特别是在庆祝建党100周年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、科技自立自强、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件、重大主题、重大活动、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形成关键性正面引导作用,传播国资国企正能量。

(二)新闻创客

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,自觉为国资国企新闻宣传工作大局服务,政治过硬、业务扎实、成绩突出,具备不断探索的创新意识、勇于实践的创新精神、影响广泛的创新成果,为推动国企宣传、树立国企形象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国企新闻工作者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(一)文字作品

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。要求新闻性强、时效性强,语言文字简明扼要,逻辑清晰,新闻要素完整的消息类新闻作品(字数在1000字以内);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、热点话题、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评论的评论类新闻作品(字数在2000字以内);用深度报道、解释性报道、调查性报道、新闻特写、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、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通讯类新闻作品(字数在4000字以内);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、多侧面的系列报道新闻作品(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,单幅作品字数在3000字以内)。

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新闻作品即可申报,每件作品不可超过3名作者,超过3人按“集体”申报。

(二)影音作品

从不同角度报道、分析同一新闻事件、新闻人物、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及摄影作品,包括深度报道、解释性报道、调查性报道、新闻特写、新闻综述(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、下两期刊发的专题)、新闻访谈(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/3)、系列(连续、组合)报道和图片新闻报道等。每件作品不可超过6名作者,超过6人按“集体”申报。视频要求画面清晰,分辨率不低于1920×1080,视频为AVI、MOV、MP4、MPEG格式等常用格式。摄影作品要求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,谢绝电脑创意作品。所有作品,需注明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、100字以内图片简介等信息。投稿作品需为JPG格式原图,且带有完整的exif数据;胶片拍摄的请扫底。

(三)融媒体作品

具有较强主题性、新闻性、创新性的融媒体产品和专栏。短视频类作品,新闻价值大,内容有创意,呈现方式新,社会反响好,时长不超过8分钟;直播类作品,策划周密,信息全面,音画清晰,体现用户的参与性、同场感;互动类作品,采用社交媒体话题标签、交互式H5页面等形式,引导用户参与议题,集纳转发、评论、反馈、分享等互动功能,形成完整交互传播链条;融合报道类作品,在作品中综合使用文字、图片、视频、H5、直播等传播手段中的2种以上,报道形式、技术契合内容表达的实际需求,对用户有吸引力、感染力。

(四)国际传播作品

以外语(英语为主,少量法语、德语、日语、俄语、阿拉伯语)撰写,讲述国企相关新闻事件、新闻人物、新闻现象,发表在外文媒体、公司外文网站、海外社交媒体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推文等形式的新闻作品。要求作品符合以下标准:导向正确,展现国企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合作共赢实践,提升国企海外形象;符合新闻采写相关规范,新闻性强;符合外国受众的阅读和思维习惯,外语表达水平较高;受众反馈较好,点击量或转载率较高,取得良好的国际传播效果。可按单篇、系列作品申报。

(五)新闻创客

针对理念创新、手段创新等方面具有重大突破和贡献的新闻工作者,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,综合考察被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、创新成果、工作作风、业务成绩等。

1.政治素质过硬。热爱国资国企新闻宣传工作,具有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自觉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服务。

2.创新成果影响较大。具备近3年2个创新成果案例,包括新闻策划、公关活动、传播方案等,案例要求导向正确,在议题设置、内容策划、作品传播等方面具有大胆的尝试和突破,符合新闻传播规律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影响,获得相关创新奖项或作品奖项的同志优先考虑。

3.综合业绩较突出。近3年,在本单位或本行业领域内,履职尽责、敬业奉献,弘扬新闻职业精神,恪守新闻职业道德,维护企业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,并在本单位或本行业有一定突出贡献。

4.优先推荐基层人员。在推荐人选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考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员。鼓励在新媒体方面作出积极探索,在防范和化解网络舆情、维护国企良好形象方面积极创新的同志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(一)文字作品(含消息、评论、通讯、系列报道4个项目)、影音作品(含广播电视新闻、摄影2个项目)、融媒体作品(含短视频、直播、互动、融合报道4个项目),各项目分设一等奖3个,二等奖6个,三等奖9个。

(二)国际传播作品,设一等奖3个,二等奖6个,三等奖9个。

(三)“新闻创客”10名。

(四)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设立若干特别奖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各单位择优报送优秀作品、优秀新闻创客,由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复评,主办方邀请专家评委会进行终评,评审过程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
(一)10月20-11月28日,报名(自评)阶段。国资国企各单位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组织统一报名,开展自评推荐本单位优秀作品和优秀新闻创客,组委会统计结果。

(二)11月29日-12月5日,复评阶段。由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推荐优秀作品和优秀新闻创客进行复评。

(三)12月6日-12月12日,终评阶段。专家评委会对进入复评的作品和人物进行终评,确定各奖项和新闻创客名单。

(四)12月13日-12月19日,终评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,接受社会监督,确认无误后正式揭晓获奖名单。

(五)适时向获奖作品作者和新闻创客颁发荣誉证书。

七、推荐细则

(一)作品推荐细则

1.各单位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负责统一报送推荐作品。

2.各单位(企业总部)和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理事单位每类作品(不包括国际传播作品)最多可推荐30件参评。同一作者(含合作)的作品不超过2件(组)。

3.各类作品报送《推荐表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。扫描件和作品上传至第八届“国企好新闻”活动网站(网址: )。

4.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有关作品如发现有抄袭、虚假、失实等行为,一律取消资格。

(二)人物推荐细则

1.填写《“十大新闻创客”人物推荐表》并盖主管部门章。

2.提交《推荐表》同时附两篇“创新成果案例”说明材料,包括基本情况、创新点、社会影响等,每篇不超过2000字,内容真实。

3.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1份,包括《“十大新闻创客”人物推荐表》、“创新成果案例”说明材料。

4.每个单位(仅限国有企业)推荐1人。

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征集,鼓励积极参与,充分挖掘基层创作富矿,切实做好初评工作,确保“国企好新闻”活动高质量完成。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中国医药大厦

邮编:100191

电话:86-10-82287727

传真:86-10-620333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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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ICP备:14023670号-1
关于开展第八届“国企好新闻”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10-20

为展示新时代新闻战线报道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成就,特别是在庆祝建党100周年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、科技自立自强、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成果,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积极传播国企正能量,发挥优秀新闻作品、优秀新闻创客的示范引领作用,在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、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工作部指导下,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、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组织开展第八届“国企好新闻”推介活动。
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中央企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,深刻把握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,不断优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,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凝聚起强大力量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指导单位: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

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工作部

主办单位: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

中央企业媒体联盟

承办单位:中国黄金报社

联办单位:英大传媒

微博

中国外文局美洲传播中心(北京周报社)中国外文局文化传播中心

学术支持: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

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

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

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

三、推荐范围

(一)新闻作品

新闻作品面向国有企业和新闻媒体征集。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,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纸、刊物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,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、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,经国有企业官方认证的新媒体账号,以外语撰写在我国外宣媒体或对象国媒体发表的原创新闻作品。申报作品须坚持正确导向,特别是在庆祝建党100周年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、科技自立自强、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件、重大主题、重大活动、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形成关键性正面引导作用,传播国资国企正能量。

(二)新闻创客

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,自觉为国资国企新闻宣传工作大局服务,政治过硬、业务扎实、成绩突出,具备不断探索的创新意识、勇于实践的创新精神、影响广泛的创新成果,为推动国企宣传、树立国企形象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国企新闻工作者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(一)文字作品

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。要求新闻性强、时效性强,语言文字简明扼要,逻辑清晰,新闻要素完整的消息类新闻作品(字数在1000字以内);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、热点话题、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评论的评论类新闻作品(字数在2000字以内);用深度报道、解释性报道、调查性报道、新闻特写、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、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通讯类新闻作品(字数在4000字以内);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、多侧面的系列报道新闻作品(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,单幅作品字数在3000字以内)。

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新闻作品即可申报,每件作品不可超过3名作者,超过3人按“集体”申报。

(二)影音作品

从不同角度报道、分析同一新闻事件、新闻人物、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及摄影作品,包括深度报道、解释性报道、调查性报道、新闻特写、新闻综述(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、下两期刊发的专题)、新闻访谈(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/3)、系列(连续、组合)报道和图片新闻报道等。每件作品不可超过6名作者,超过6人按“集体”申报。视频要求画面清晰,分辨率不低于1920×1080,视频为AVI、MOV、MP4、MPEG格式等常用格式。摄影作品要求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,谢绝电脑创意作品。所有作品,需注明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、100字以内图片简介等信息。投稿作品需为JPG格式原图,且带有完整的exif数据;胶片拍摄的请扫底。

(三)融媒体作品

具有较强主题性、新闻性、创新性的融媒体产品和专栏。短视频类作品,新闻价值大,内容有创意,呈现方式新,社会反响好,时长不超过8分钟;直播类作品,策划周密,信息全面,音画清晰,体现用户的参与性、同场感;互动类作品,采用社交媒体话题标签、交互式H5页面等形式,引导用户参与议题,集纳转发、评论、反馈、分享等互动功能,形成完整交互传播链条;融合报道类作品,在作品中综合使用文字、图片、视频、H5、直播等传播手段中的2种以上,报道形式、技术契合内容表达的实际需求,对用户有吸引力、感染力。

(四)国际传播作品

以外语(英语为主,少量法语、德语、日语、俄语、阿拉伯语)撰写,讲述国企相关新闻事件、新闻人物、新闻现象,发表在外文媒体、公司外文网站、海外社交媒体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推文等形式的新闻作品。要求作品符合以下标准:导向正确,展现国企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合作共赢实践,提升国企海外形象;符合新闻采写相关规范,新闻性强;符合外国受众的阅读和思维习惯,外语表达水平较高;受众反馈较好,点击量或转载率较高,取得良好的国际传播效果。可按单篇、系列作品申报。

(五)新闻创客

针对理念创新、手段创新等方面具有重大突破和贡献的新闻工作者,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,综合考察被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、创新成果、工作作风、业务成绩等。

1.政治素质过硬。热爱国资国企新闻宣传工作,具有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自觉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服务。

2.创新成果影响较大。具备近3年2个创新成果案例,包括新闻策划、公关活动、传播方案等,案例要求导向正确,在议题设置、内容策划、作品传播等方面具有大胆的尝试和突破,符合新闻传播规律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影响,获得相关创新奖项或作品奖项的同志优先考虑。

3.综合业绩较突出。近3年,在本单位或本行业领域内,履职尽责、敬业奉献,弘扬新闻职业精神,恪守新闻职业道德,维护企业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,并在本单位或本行业有一定突出贡献。

4.优先推荐基层人员。在推荐人选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考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员。鼓励在新媒体方面作出积极探索,在防范和化解网络舆情、维护国企良好形象方面积极创新的同志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(一)文字作品(含消息、评论、通讯、系列报道4个项目)、影音作品(含广播电视新闻、摄影2个项目)、融媒体作品(含短视频、直播、互动、融合报道4个项目),各项目分设一等奖3个,二等奖6个,三等奖9个。

(二)国际传播作品,设一等奖3个,二等奖6个,三等奖9个。

(三)“新闻创客”10名。

(四)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设立若干特别奖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各单位择优报送优秀作品、优秀新闻创客,由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复评,主办方邀请专家评委会进行终评,评审过程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
(一)10月20-11月28日,报名(自评)阶段。国资国企各单位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组织统一报名,开展自评推荐本单位优秀作品和优秀新闻创客,组委会统计结果。

(二)11月29日-12月5日,复评阶段。由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推荐优秀作品和优秀新闻创客进行复评。

(三)12月6日-12月12日,终评阶段。专家评委会对进入复评的作品和人物进行终评,确定各奖项和新闻创客名单。

(四)12月13日-12月19日,终评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,接受社会监督,确认无误后正式揭晓获奖名单。

(五)适时向获奖作品作者和新闻创客颁发荣誉证书。

七、推荐细则

(一)作品推荐细则

1.各单位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负责统一报送推荐作品。

2.各单位(企业总部)和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理事单位每类作品(不包括国际传播作品)最多可推荐30件参评。同一作者(含合作)的作品不超过2件(组)。

3.各类作品报送《推荐表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。扫描件和作品上传至第八届“国企好新闻”活动网站(网址: )。

4.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有关作品如发现有抄袭、虚假、失实等行为,一律取消资格。

(二)人物推荐细则

1.填写《“十大新闻创客”人物推荐表》并盖主管部门章。

2.提交《推荐表》同时附两篇“创新成果案例”说明材料,包括基本情况、创新点、社会影响等,每篇不超过2000字,内容真实。

3.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1份,包括《“十大新闻创客”人物推荐表》、“创新成果案例”说明材料。

4.每个单位(仅限国有企业)推荐1人。

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征集,鼓励积极参与,充分挖掘基层创作富矿,切实做好初评工作,确保“国企好新闻”活动高质量完成。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中国医药大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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